睢宁县中医院中药制剂室、博士工作站和临床实验室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睢宁县中医院中药制剂室、博士工作站和临床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新建睢宁县中医院中药制剂室、博士工作站、临床实验室及配套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睢宁县城东仝场社区永安东路北
建设单位:睢宁县中医院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睢宁县中医院
地址:睢宁县八一东路75号
联系电话:0516-88395171
邮箱:snxzyy@163.com
联系人:余科长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27号
联系电话:025-68568023;
邮箱:zhengw@nuep.com.cn
联系人:郑工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分析拟建项目投资新建的可行性;通过项目工程分析,从技术经济角度论证项目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并通过项目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的预测结果评价项目的影响程度,核实拟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析其取得排污指标途径,从总量控制角度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综合分析得出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可行性与否的结论,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目前区域环境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支持或反对),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解决的建议,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公众提出意见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自己的意见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6.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
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您宝贵的意见。
睢宁县中医院
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九月十八日